關于2021年度社會保險費征繳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1-01-18]
關于2021年度社會保險費征繳
有關事項的通知
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于發布 2021 年上半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49號)規定: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6月30日,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暫按19335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暫按3368元執行。請參保企業按上述社保基數申報規定及時辦理員工用工參保登記。 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省醫療保障局 省稅務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79號)規定,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免征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參保企業2021年1月起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將全額征收。如國家、省另行出臺政策,按照其政策執行。 為避免逾期繳納,影響參保職工權益記錄,請參保單位合理安排時間,提前做好資金準備,及時辦理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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