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
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由四部分組成,即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和指標解釋,其中基礎分指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和居住情況三項內容,附加分指標包括發明創造、表彰獎勵、社會貢獻、投資納稅、衛生健康五項內容,扣減分指標包括違法違規和其他行為二項內容。
積分管理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具體如下:
一、基礎分
(一)個人基本情況積分=文化程度+國家職業資格或者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兵役情況+對口扶貧得分
1.文化程度
得分標準:大專(高職)為30分;大學本科為60分;碩士研究生為100分;博士研究生為200分。按最高學歷計分,不累加計分。
2.技能人才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或者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資格
得分標準:職業技能等級五級(初級工)為10分;職業技能等級四級(中級工)、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為20分;職業技能等級三級(高級工)為30分;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職稱、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技師)為60分;職業技能等級一級(高級技師)、專業技術資格副高及以上為100分。按最高職業技能等級或者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計分,不累加計分。
3.兵役情況
得分標準:軍隊退役人員為30分。
4.對口扶貧
得分標準:蘇州市對口扶貧地區戶籍人員為10分。
(二)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得分
得分標準:在蘇州市、南京市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滿1個月,加5分(其中南京市的加分僅限積分落戶)。
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滿一年加5分,總分不超過50分。
(三)居住情況積分=房產情況得分+居住年限得分
1.房產情況
得分標準: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市擁有住宅類自有產權房建筑面積不超過75m2的為50分,75 m2以上的每增加10m2加5分;多套房面積不累計計算,總分不超過100分。
2.居住年限
得分標準:在蘇州市居住年限每滿1年加30分;申請在蘇州市積分落戶的,在南京市居住年限每滿1年加30分。
居住年限以2011年4月1日以來,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登記為準。
二、附加分
(一)發明創造
得分標準:
1.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并計入蘇州市授權數據內的第一發明人加30分/件,多項發明創造可以累計計分。
2.申請積分管理近一年內獲得授權并計入我市授權數據內的實用新型專利(以證書授權公告日為準)的第一發明人加10分/件,總分不超過60分。
(二)表彰獎勵
得分標準:在蘇州市工作生活期間獲得表彰獎勵的,按以下標準計分:
1.獲得縣級市(區)黨委、政府及市部、委、辦、局表彰獎勵或者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加10分,總分不超過30分。
2.獲得市委、市政府及省部、委、辦、局表彰獎勵或者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加20分,總分不超過60分。
3.獲得省委、省政府及中央、國務院的部、委、辦、局表彰獎勵或者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加40分,總分不超過120分。
4.獲得中央、國務院表彰獎勵或者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加60分,總分不超過180分。
5.體育比賽獎勵:獲得全運會前8名、全國錦標賽前3名的,加100分;獲得全國錦標賽4-8名、江蘇省運會、江蘇省智力運動會前3名的,每次加40分;獲得江蘇省運會、江蘇省智力運動會4-8名、江蘇省錦標賽前3名的,每次加30分;獲得江蘇省錦標賽4-8名、蘇州市市運會前3名的,每次加20分。
以上加分,集體項目參照個人項目計分;優先統計分值高的獎勵,個人所獲各級各類比賽成績的得分累計總分不超過100分。
6.在蘇州市有見義勇為行為的,以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發布的決定為準,獎勵每滿200元,加5分。
(三)社會貢獻
得分標準:近五年內從事社會服務的,按以下標準計分:
1.在蘇州市參加志愿服務組織成為注冊志愿者,且當年度服務時間滿2小時加5分,服務時間滿24小時加10分;達到一星級志愿者(服務時間累積達到100小時)加20分,達到二星級志愿者(服務時間累積達到300小時)加30分,達到三星級志愿者(服務時間累積達到600小時)加50分,達到四星級志愿者(服務時間累積達到1000小時)加70分,達到五星級志愿者(服務時間累積達到1500小時)加100分,以最高分計分。
2.個人在蘇州市捐贈每滿2000元加5分,總分不超過30分。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使用財政捐贈票據的基金會、紅十字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或者社會福利機構。
3.在蘇州市參加無償獻血,累計每捐獻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獻機采血小板0.5個治療量加5分,總分不超過50分。互助獻血不計分。
4.在蘇州市實現造血干細胞采樣的加5分,成功捐獻的加100分。
5.在蘇州市實現捐獻遺體(或者器官、角膜),由其直系親屬申請(僅限一人)加80分。
6.按照相關規定,在蘇州市從事環境衛生、消防、護理、殯儀服務、保安、公交駕駛、民辦教育等特殊艱苦行業一年以上(含一年)時間的,加100分。
(四)投資納稅
得分標準:
1.在蘇州市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加20分;投資設立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有限公司的,加30分;以上累計總分不超過60分。
2.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個人近三年實際凈入庫個人所得稅稅款每滿500元加5分;個人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合伙經營按其個人所占投資份額分割計算)近三年實際凈入庫稅款(包括附加費)每滿1萬 元加5分。以上累計總分不超過100分。
3.在蘇州市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賃戶,按年提供近三年(連續12個月以上為一年)房租合同和全年發票的,每年度加5分;按年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每年度加5分;以上累計總分不超過30分。
(五)衛生健康
得分標準:
1.0~6歲兒童及其母親在蘇州市接受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務,并持有蘇州市母嬰保健卡(冊),加10分;如按《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接受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和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的,再加10分。
2.學齡前隨遷子女持有兒童預防接種證,并納入蘇州市所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兒童預防接種管理的,加10分。同時完成相應年齡國家擴大免疫規劃程序規定的疫苗接種(預防接種禁忌癥除外),再加10分。
3.在蘇州市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加10分。
三、扣減分(僅限積分落戶)
(一)違法違規
減分標準:
1.一年內在蘇州市因違反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勞動保障、文化、衛生健康、工商、稅收、住房公積金、旅游、環保和消防等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個人或者個體工商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每次扣50分。
2.近五年內受過行政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的,每次扣100分。
3.近五年內受過刑事處罰的、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者活動的,每次扣200分。
(二)其他行為
減分標準:
1.一年內在蘇州市因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經責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每起扣30分。存在非正常戶或者欠稅信息的,每項扣30分。
2.在本市存在惡意拖欠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行為的,每次違規扣30分;單位欠繳、少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法定代表人扣30分;單位不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法定代表人扣30分;單位一年內因住房公積金違法違規行為,經責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
3.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每次扣50分。
4.在本市用人單位欠繳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
5.近五年內在積分管理申請中故意隱瞞、欺騙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每次扣200分。
四、指標解釋
1.文化程度指標:依據學歷證書或者學歷驗證證明。
2.技能人才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或者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資格指標:依據技能人才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證書驗證材料;專業技術人才的職稱資格證書,并提供職稱評審表或者考試合格登記表或者職稱批復文件。
3.兵役情況指標:依據軍隊頒發的退出現役證件。
4.參加社會保障情況指標:依據社會保障市民卡或者社會保障卡。
5.房產情況指標:依據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證、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備案證件或者其他合法穩定住所證件。
6.發明創造指標:依據專利證書。
7.表彰獎勵指標:依據個人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或者相關表彰文件以及受本市、縣級市(區)表彰的見義勇為文件、證件。
8.社會貢獻指標:依據財政部門監制的《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獻血證;采樣或者捐獻造血干細胞榮譽證書;直系親屬捐獻遺體(或者器官、角膜)證書;從事特殊艱苦行業證件。
9.投資納稅指標:依據營業執照副本、稅務機關出具的稅款入庫證明,辦理經營實體的,同時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不含“三證合一”納稅人)。
10.衛生健康指標:依據兒童預防接種證及《蘇州市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情況評價表》、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及母嬰保健卡(冊)、居民健康檔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