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嗎?
經常有當事人咨詢:單位的人事說住房公積金不同于社保,社保是必須強制交納的;但公積金不是,其僅是企業給員工的一種福利,單位可以給員工繳,也可不繳;請問單位的這種說法對嗎,住房公積金到底是不是強制繳納的?
張燁律師答:單位的這種回答是錯誤的,公積金并不是可繳可不繳的,而是法律規定必須給員工繳納的。相關的法律依據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第20條,這些條文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設立公積金賬戶、每月匯繳公積金等事項上,都是“應當辦理”(法律上的“應當”就是“必須、強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
單位如果不依法給職工繳納公積金,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37條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第38條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 單位如果不交公積金,該如何維權?
有關公積金的維權途徑與社保或其他勞動爭議有所不同。如果單位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員工應該去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區縣管理部投訴舉報,而不是到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對住房公積金的爭議是不予受理的,對于這點要特別注意。
3. 職工提起公積金的維權投訴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職工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證明職工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如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3)證明工資收入的材料,如工資條、銀行工資卡等,以確定公積金的繳納基數。
另外,還需到“上海住房公積金網”的“維權專欄”( //www.shgjj.com/wswq/ )下載《職工住房公積金投訴登記表》,填妥后連同上面的材料一并提交給公積金管理部門。
4. 住房公積金的基本常識
(1)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為多少?
繳存基數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確定,工資的項目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2)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多少?
2011年度,繳存比例為:單位7%,職工7%。
(3)公積金月繳存額的上、下限為多少?
2011年度,月繳存額的上限為1636元、下限為156元。
(4)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的如何計算?
月繳存額=繳存基數×職工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
如,某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2500元,那么其2011年每月要繳納的公積金數額為:2600×7%+2600×7%=364元。
5. 非上海戶籍的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基數、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
非上海戶籍的員工,不論是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其計算口徑與上海市城鎮戶籍的職工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