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1]497號)文件精神,現就蘇州工業園區開展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在蘇州工業園區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2、用人單位以2021年12月在職職工人數為應申報人數。2022年1月1日后進入單位或1月6日前離職的職工不在此次申報范圍之內。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6日止。
1、用人單位以職工2021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依據申報繳費工資基數。
2、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并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職工,在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準范圍內,以傷殘津貼為依據申報繳費工資基數。
3、繳費工資基數的組成按《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1990】1號)和《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關于規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蘇社險管【2007】9號)等規定執行。
1、《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匯總表》(附件1);
2、《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表》(附件2)。
參保單位應通過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單位辦事—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繳費申報—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模塊,以職工2021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依據進行2022年度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基數申報。
1、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繳費工資基數的,自2022年3月7日-10日,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保險基金和公積金管理中心按該單位2021年12月繳費工資的110%確定2022年繳費工資基數。
2、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職工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單位為其繳納額和職工本人繳納額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公共場所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人數、單位應繳納額和實際繳納額、職工個人應繳納總額和實際繳納總額等情況,接受職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