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各繳存單位:
???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就蘇州市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調整范圍
本次調整范圍為我市2021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戶)的各繳存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以及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靈活就業人員。
二、調整內容
(一)繳存基數
1.在職職工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一號)執行。
2.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2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今年全市統一最高限額為31600元。職工本人繳存的月工資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計算,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
3.各單位調整后的職工繳存基數不得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如職工實際工資確實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核準后進行調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當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到期未調整,且繳存基數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由市公積金中心統一調整至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4.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靈活就業人員按以下標準執行:
(1)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工資基數應與本人當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一致。工資基數和繳存比例上下限按照繳存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2)自由職業者在本住房公積金結算年度內月繳存額最低為500元/月,每增加500元為一檔,最高不超過5000元/月。
5.調整后的繳存基數自2022年7月起執行。對2022年7月至調整辦理當月期間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后應予以補繳。
6.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月工資基數同口徑同時調整。
(二)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5%~12%。經本單位工會或者職代會討論通過,各繳存單位在年度調整期內可以申請重新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三、調整時間
1.各繳存單位(不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靈活就業人員,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開始年度繳存基數調整工作,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調整時間另行發文通知。
四、辦理方式
1.通過“網上單位業務”辦理
已簽約“網上單位業務”的單位可在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登錄“網上單位業務”系統,按系統提示進行繳存基數調整和基礎信息核對。通過“網上單位業務”系統操作的,無需向承辦銀行網點提供相關紙質表格及材料。
2.通過承辦銀行網點辦理
(1)在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表》或到承辦銀行網點拷貝調整相關數據信息。
(2)按職工個人2021年度月平均收入(工資總額)調整每個職工的繳存基數,填錄在《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表》,并將調整情況告知每個職工。
(3)將填錄好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表》電子文檔、加蓋公章的紙質文檔等材料報承辦銀行網點。承辦銀行網點核實后,將調整信息輸(導)入住房公積金系統并導出調整清單經單位核對確認。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涉及內容仍按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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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8日